尤溪縣公安局關于2025年3月份酒駕交通違法人員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公告

日期:2025-05-12 16:01 來源:尤溪縣公安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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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謝章亮、董書溫等4人因駕駛機動車產(chǎn)生交通違法行為,被尤溪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查獲,已超過十五日未前來接受處理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一十條和《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(guī)定》第一百六十七條、第一百六十八條之規(guī)定,現(xiàn)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告知。請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七天內(nèi)帶齊相關手續(xù)到尤溪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違法處理窗口接受處理,超過公告日期未前來處理的,公安機關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。 

  公告內(nèi)當事人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,如果當事人提出陳述申辯意見,應當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七天內(nèi)向尤溪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依法提出,逾期未提出陳述和申辯意見的,視為放棄陳述、申辯的權利,公安機關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。 

  特此公告。 

  附件:酒駕交通違法人員逾期未接受處理情況告知一覽表 

  尤溪縣公安局

  2025年5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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